泰和县水上派出所新建工程于2018年5月30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排序前三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1、 中标排序第一名: 江西桂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55228.64元 建造师:邬勇 证号:赣236141519746
施工员:黄金 证号:36151010900339
质量员:甘家顺 证号:36171060900496
安全员:肖精希 证号:36171310901185
材料员:曾绍清 证号:36151110900334
2、中标排序第二名:宜春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55228.64元 建造师:胡遇春 证号:赣236161653247
3、中标排序第三名:江西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55228.64元 建造师:冯燕明 证号:00847632
预中标单位:江西桂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5日(三个工作日)
经评审做废标处理的投标单位:江西孚泽建设有限公司
废标情况说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及项目负责人社保时间不足6个月。
注:1、本工程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投诉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异议受理联系人:郑女士 异议受理电话:0796-5328399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796-5326718。
招标人:泰和县公安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