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响应供应商:
我公司对安福县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JXABXZC29201808056】询价公告作如下澄清:
一、原采供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现现澄清为: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此澄清公告为《询价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采购其它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